writen on 2012.03.14
<一>
我叫小晴,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不会忘记我的人。
我背负着一个诅咒,就是每一个碰到我的手的人都会失去关于我的记忆。20多年来,我一直一个人生活。我会不停地更换居住的城市,因为我受不了一切熟悉的人对你陌生的样子,好像你是不存在一样。我渴望被人在意,被在乎,被爱。。。。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不会忘记我的人,我一定要找到他,然后俩人一起,度过余下的时光。
<二>
这是个不知名的小城市,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到这里的。就是随便搭上一个火车,买上终点的车票,在厌倦火车的时候走下来。走过了许多大城市之后,你会发现小城市格外的好。安静,清新。于是我决定在这呆一阵子了。
现在是夏天,我不喜欢的季节,因为不能戴手套。我走在街上,穿梭在人群中,享受着存在的感觉。走累了,我就买一堆东西,坐在路边的座椅上,看来来往往的人们。我喜欢看他们的鞋子,因为我不愿自己对哪个面孔开始熟悉。有的穿着皮鞋,走路很快,有的穿着板鞋,走得慢悠悠的。我最喜欢看情侣们的鞋子,要是鞋子很配,而且走起来步伐很整齐,这说明他们关系很好,要是他们落差很大,而又不试着调整,那就有点貌合神离了。。。。。。
“你好!”一个声音把我从我的小世界里喊了出来:”我能坐在旁边吗?”
我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是一个男生,长的还不讨厌,衣服也很干净。
“当然可以啦”,我回答道:”这又不是我家”。
“呵呵,你真幽默”。
我转过头去,不理他。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呀”。过了一会,他忽然冒出来一句。
我仔细看了他一眼,确定没有见过他,然后就忍不住想笑了,这种搭讪方式很老土了。”你别告诉我是在梦里”。我说。
“不是呀,就是感觉很熟悉,好像,好像….”,他很认真地在思索。
“好像什么?”我对他能说出什么骗人话有了兴趣。
“好像,哎,我也想不出来了,反正我喜欢你,能做个朋友吗?”
我终于笑出声来”好吧”,我说,然后伸出手来,”朋友,握个手吧”。
“你笑的真好看”,他边说边伸出手。
然后,他消失了记忆,呆在原地。。
我站起身来,消失在人群中,
<三>
到底什么样的才叫做爱情呢?我忍不住要想。我喜欢他,他喜欢我,这么简单么?可我为什么总遇不到。
我心里在想要什么样的爱情呢?我也不清楚。不过我对这种主动上来搭讪的人从来没有好感。虽然男生要主动没错吧,但我还是心里有点不舒服。我觉得爱情是慢慢培养的吧。慢慢相处,喜欢越来越深,然后两人才决定在一起。爱情起码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吧。
可惜我没有两人相处的时间。
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生,我们在一起也很好,可是他一次又一次的失忆,我一次又一次地要从头让他来认识我。后来我离开了,因为爱的深了,你就受不了他对你冷漠的样子了。虽然知道这并不怪他,可每次想起来他突然又不考虑你的感受了,又不在乎你了,我都要忍不住流泪…..
正如我喜欢的那首歌那样:
我不够认份 所以怕再为谁作出牺牲
爱要有天份 所以我始终学不会放任
我不够天真 不允许我傻傻的等
对自己残忍 多残忍 我要有分寸
我太过认真 所以才相信所谓的永恒
爱让人慌神 所以止不住不小心沉沦
我太负责任 不允许有太多悔恨
对自己坦诚 多坦诚 我自有分寸
我只是无辜的人 很需要叹气声
有一些文字的吻 只留给伤过的人
明知道有些问题 没有答案还是要问
原谅我 因为我就是 这样的女生
原谅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四>
今天上午在书店看了一上午书,临近12点的时候被赶了出来,说是到饭点了,要关门一小时。我忽然觉得这里的人好可爱呀,生活就应该这样的。整天忙忙碌碌的确实没必要,尤其是书店更不用拼命挣钱了。我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每一个开书店的人都是喜欢看书的人。这样的人是会享受生活的。我喜欢在书店里看小说,除非是值得一读再读的才会买下来,不过现在好像那样的小说已经很少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的加快,连写作也都是一个飞快的过程了。我很快的出版,博你一笑,这样的销量才会好,那些让你抱回家仔细琢磨的书都无人问津了,因为我们都没有时间。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管理员已经关上一扇门了,我赶紧加快脚步。突然从侧面快步走过来一个人和我挤在了一起。
“哎呀,对不起”。
我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傻傻的男生。记得看过一句话,说:”大家不要老上网了,找女朋友你就去新华书店。书店都帮你们分好类了。想找爱学习的去四六级,想找有气质的你去乐谱区 ,想找文艺的就去散文旅游区 ,想找时尚漂亮的你去美容杂志区 ,想找顾家的去菜谱美食区 ,想找聪颖的去经济金融区 ,想找年纪小的去教参区,连年级都分出来了”。我觉得男生也是一样的。看一个人经常看什么书,也就基本能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还有就是从一个人的文字、书法去认识他,可惜现在写信的也很少了。
“没关系”,我说,我喜欢爱看书的男生,虽然开始看起来有些木讷,但接触的深了你会发现他们说也说不完的内心世界里有许多奇妙的想法,当然,也有深情。
他抬起头,好像刚注意到我,也许是刚才也急着走出来吧。我们俩一起走了出去,来到街上。
他忽然说:”你饿么,我知道附近有一个好地方,咱们去坐会吧”。
不知道怎么,我竟答应了。我跟着他走过一条长街,绕过一片楼房,出现了一个小树林。走了进去,一股清爽的感觉变涌了上来,更令我惊喜的是,里面除了一条躺椅,还有一个秋千。我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秋千上,一回头,他正对着我笑。
就这样,我晃着秋千,他坐在椅子上,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你心里的爱情是什么样呢?”我问。
他想了一下说:”应该是那种为了某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她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她。”
我说:”我想找一个不会忘记我的人,不管经过多少年,不管经过多少事,只要他记得我。”
他笑了下:”那你是只要他一直喜欢你,你终究也会喜欢他的那种人了?”
我说:”也许吧。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忙碌的世界里。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个小时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也许还是会在时间的长河里慢慢的忘记。如果有人能一直记得我,我想不管他喜不喜欢我,不管能不能见面,那我也知足了。”
他说:”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会忘记你可能是跟你有关系呢?”
我吃了一惊,以为他看出了我的能力,于是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他说:”我觉得一个人之所以会忘记另一个人肯定跟另一个人也有关系。因为疏远从来都是两个人共同作用才有的事。”
我没有吭声,心里想:像我这样,忘记我的可不是我想疏远了。
他看我不说话,就说:”我看你很亲切呀,跟认识似的。”
我笑了:”哈,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了。不会你也要说喜欢我吧?”
他说:”有点呀,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喜欢她好长时间了,只是没有开口。我只是感觉你不陌生,有话愿意跟你说。我平时是不爱说话的。”
我说:”是呀,就算喜欢又怎么样呢,也不是每一个喜欢的人都能做恋人的。”
我好像说中了他的痛处,他不说话了。我也开始沉默。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有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我在秋千上,摇啊摇,一颗心也随着飞呀飞,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去…
<五>
大概过了有一个星期吧,我独自一人又来到了这个小树林,坐在秋千上,闭着眼睛,让风吹起我的长发,吹起那些尘封的往事。浑然没发觉身边多了一个身影。
“你好。”一个声音吓我一跳,打断了我的回忆。
我睁开眼,是上次那个男孩,不过他已经失去了我的记忆。
你好。我回答道。
“我觉得你很亲切呀,跟认识似的…”
我一下子呆住了…
原来记忆可以消失,感觉却是真的不会变的。我忽然不想找一直记得我的那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