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n on 2009.10.05
这应该是很多年后的一天,风和日丽,街上人来人往。我也混在其中,但其实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工作了。
我吃完昨天剩下的馒头,茫然地跟着人流向前滚。也许我会满足地打着嗝,毕竟我还衣食无忧。原谅我平时没有认真地想过自己以后的生活,所以无法在此详细地描绘我的落魄来博你们一乐,我的满不在乎也许还会让某人咬牙切齿,抱歉,我就是这样。
此刻的我已经坐在了路旁的长凳上,也许累了,也许没有。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却一点都没察觉。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所有思想来为明天着想,就算我低下头,眼睛还是会随着不断走过的鞋子转动。对了,此刻的我会想起年轻的时候我对一个学编导的人描述过的片段。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那一双双走过不同的鞋子,想象着这双板鞋也许会和一双帆布鞋走在一起……走过的皮鞋肯定很多,也许我脚上也是,但我会尽量不让自己那样。如果当时我有纸和笔,或许我会做个统计,把每一种鞋子的种类都记录下来。请不要嘲笑我无聊,除了吃饭睡觉外,无聊的事实在太多。
就在我为那奇怪的思绪不能自已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我的视线。那时天应该已近黄昏,因为我的肚子开始乱叫了。人们开始如飘下的树叶般慌乱地往家走,这些都是跟我一样还没吃饭的。吃过饭的人就会慢慢地踱着步子来享受这黄昏的美景,也许手里还牵着条小巧玲珑的狗,这样我会抬起头多看几眼。这里不是我目中无人,实在是有理由的。走过的人不论多尊贵或多美丽,这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不会停下来跟我说句话甚至多看两眼,他们的心中装满着荣耀自足,容不下小小的我。倒是那狗狗,虽然或许也看我不起,但说不定会上来咬我一口的。
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近了,也许还认得出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认得出她。因为即使她假装没看见我,我也能喊住她。这里不要问我为什么遇到的是一个女的,我也不知道,也许有意,但这不是重点。令人可喜的是她喊出了我的名字,这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以前我是不爱答理她的。年轻时的我总是特别腼腆,把谈恋爱的时间都用在了发呆上,所以总自以为不讨人喜欢。常常很快忘掉女生们的名字,除了我喜欢的。啊哈!是你。我也喊出了她的名字,这让她脸上有了笑容。虽然我一直以为小孩要比美女好看,但笑容是他们的共同点。
天色渐晚,人却慢慢多了起来。我一个人仍坐在那里,忘记了饥饿。不要问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好吗?有一天你也会感叹,原来跟一个人说话是那么的难!